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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32章 橫刀奪愛

2026-10-24 作者: 閃爍

其實,巴基斯坦一直在積極謀求跟華夏合作,以聯合研製的方式,加入fc-31項目。

隻是,前麵已經提到,在最初的時候,華夏並不是很熱心,或者說fc-31的研製團隊對出口不是很熱情。

至於說到聯合研製,同樣存在問題。

什麼問題?

巴基斯坦能提供多少研製經費?

要知道,聯合研製,必然存在技術轉讓,因此在討論的時候,首先需要考慮到就是各方的出資情況。

說白了,就是根據出資情況來決定參與的程度,以及最終能得到多大限度的技術轉讓。

出的錢不夠多,那麼得到的技術就肯定不會太多。

顯然,巴基斯坦拿不出多少錢來。

隻不過,在巴基斯坦的友好國家中,土豪還真不少。

早在伊拉克內戰爆發之前,沙特等阿盟國家就對fc-31項目表現出了濃烈興趣,而且都希望通過巴基斯坦成為研製方。

簡單的說,就是出錢來完成fc-31,在研製出來之後獲得技術轉讓。

隻是,在之前的幾年裡,進展並不是很順利。

到伊拉克內戰宣告結束之後,沙特等國的熱情反而降低了不少。

為什麼?

缺錢。

打了這麼大一場戰爭,而且急需采購那麼多的主戰裝備來補充損失,即便是土豪國家也冇有多餘的資金來搞研製。

如果fc-31是現成貨,那麼沙特肯定會采購幾十架。

問題是,當時的fc-31依然隻有兩架原型機,彆說形成戰鬥力,能夠在什麼時候完成基礎設計都是個問題。

顯然,要讓沙特砸幾十億美元進來,然後等上個十年八年,肯定很不現實。

最重要的是,在這個時候殺出了一個程咬金。

不是美國答應向沙特出售f-35a,而是來自華夏的另外一種第四代戰鬥機,而且針對的就是出口市場。

什麼戰鬥機?

j-30。

當時公開的代號為jf-30。

這是什麼戰鬥機?

來自生產j-10與j-20的航空研製與生產企業,在j-20的基礎上進行縮小設計的一種中型戰鬥機。

簡單的說,其實就是j-20的單發版。

jf-30的出現,立即引起了巴基斯坦的極大興趣。

要知道,巴基斯坦的jf-17就是跟該企業聯合研製的,而且由j-10發展來的jf-20已經成功打開了國際市場。

更重要的是,該企業的j-20是華夏唯一的重型四代機。

雖然是單發版的中型機,但是源自j-20的基因,加上該企業一向良好的口碑,吸引力實在是太大了。

結果呢?

巴基斯坦立即結束了與另外一家華夏企業的談判,不再關注fc-31,開始就聯合研製與生產jf-30展開接觸。

其實,jf-30本身就是按照出口開發的。

“jf”這個編號,其實就是針對巴基斯坦的出口型戰鬥機專用。

巴基斯坦航空聯合體,即psa立即派人去了華夏,而且巴基斯坦空軍也及時出麵,表示對jf-30有著極為濃烈的興趣。

接下來,巴基斯坦總理都去了華夏,親自向華夏領導人提出,希望以jf-17的模式來發展jf-30。

什麼模式?

由華夏與巴基斯坦聯合研製,主要設備由華夏提供,不過以巴基斯坦的名義向國際市場推銷jf-30。

這次,巴基斯坦也表現出了誠意,即答應承擔三分之一的研製費用。

當然,這不算多。

隻是,以巴基斯坦的國力,能夠拿出幾十億美元研製戰鬥機,已經是極限了。

此外,華夏承擔更多的研製費用,意味著今後在出口的時候,能夠以技術授權的方式獲得更多的回報。

也就在當年,jf-30的第一架原型機下線。

因為有了研製j-20的經驗,加上有很多來自j-20的現成技術,所以jf-30的前期研製進行得非常順利。

第一架工程機就已經達到了較高的水準。

這下,感興趣的就不止是巴基斯坦了。

在巴基斯坦基本上與華夏就聯合研製jf-30達成協議的時候,沙特、阿聯酋、阿曼與科威特先後開始跟華夏接觸,不但表示出了采購jf-30的意願,還提出了以出資的方式參與聯合研製的想法。

巴基斯坦冇錢,這些國家有錢啊。

當然,提供研製經費,也隻是為了確保能夠買到jf-30,最好能獲得生產許可。

此外,隻有資金充足,才能確保jf-30能夠順利完成。

準確的說,其實是加快研製進度。

要知道,隨著洛馬公司的脈動生產線達到最大產能,f-35的產量已經突破1000架,出口規模超過了300架。

jf-30要是再拖上幾年,恐怕美國就會放寬f-35a的出口限製。

到時候,說不準還會把技術轉讓給印度,讓印度自行組裝f-35a。

此外,俄羅斯的su-57項目也在加快推進,有望在這幾年達到服役狀態,而伊朗肯定會成為第一個進口su-57的國家。

總而言之,不管是巴基斯坦,還是沙特等阿盟國家,都急需四代戰鬥機。

雖然fc-31的成熟度要高一些,但是巴基斯坦的態度影響了幾乎所有阿盟國家,讓沙特等國都把目光轉向了jf-30。

其實,這裡麵有一個很關鍵的因素。

這就是,沙特等國其實並冇有單獨生產,甚至是組裝戰鬥機的能力,因此就算今後拿到了jf-30的技術授權,也必須跟巴基斯坦合作,即通過巴基斯坦來生產與組裝jf-30,因此就得跟著巴基斯坦走。

此外,用於jf-30上的敏感設備,同樣隻有巴基斯坦能夠獲得。

既然得依靠巴基斯坦,自然就得尊重巴基斯坦的選擇。

再說了,幾十年來,巴基斯坦空軍選擇的都是最適用的戰鬥機,從來不會買一些好看不好用的戰鬥機。

經過一年多的談判,華夏最終采納了由巴基斯坦提出的建議。

組建一個由華夏企業與巴基斯坦企業為核心的聯合研製生產單位,由沙特等國加入,以出資的方式成為股東,聯合推進jf-30的研製與生產工作,確保這種戰鬥機能夠在五年之內達到服役狀態。

用五年時間研製一種四代機?

顯然,除了華夏,恐怕還真冇有哪個國家能夠辦到。

其實,這一點,也決定了非jf-30莫屬。

為什麼?

fc-31的技術狀態,肯定無法在五年之內達到服役標準,隻有大量采用了j-20成熟技術的jf-30才有這個可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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