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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、第70章(倒V)

2026-04-03 作者: 莫向晚

樹林之外, 好大一片看不到人煙, 丹鳳忍不住蹙眉,雖然知道係統給她選的落腳點總是不會有多少人,能夠一睜眼就碰到主角實在是幸運, 但… …

看看鞋子上麵沾染的泥土, 丹鳳實在是一步路都不願意走了,每一次抬腳, 都能夠感覺到不屬於鞋襪的重量,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她太敏感了。

話說, 為什麼係統之中單有法衣,不見法鞋呢?

總不能修仙中人都腳不沾地吧,一雙不然凡塵的鞋子是多麼重要, 他們都冇注意到嗎?

不知道自己有冇有幸穿越到修仙世界,那《天闕》好是好, 很適合她這種狀況, 但她一個修仙人士,不能夠比江湖人士更有用, 也實在是醉了。

如果能夠到修仙世界接受更具體更係統的指導, 會不會比單純從係統這裡兌換亂七八糟的法術功法更好呢?

出於這樣的顧慮,哪怕現在已經有了些積分, 丹鳳卻不想兌換任何東西,隻想多攢一些,留待將來。

“都冇有人,我可到哪裡落腳?”丹鳳愁眉苦臉的樣子也是美的, 那本來就是一張美人臉,嬉笑怒罵,動靜皆宜。

蕭十一郎完全體會不到她的愁緒,吐槽說:“誰教你走那麼慢的!”

這人完全冇有拖後腿的自覺,也還真是千金大小姐了。

目光在她的臉上溜了一圈兒,縱然看不到什麼楚楚可憐,還是不由得讓人心中一動,為她軟上一軟。

似乎讓她的笑容不再,便是最大的罪過,哪怕這份罪是這山,這路,這片密林。

還有他自己。

這種莫名的理虧感隻困擾了蕭十一郎一瞬,他本來就不是容易被感情所左右的人,他是天生的風,飄蕩無所,怎會為了什麼而停留,偏偏,為了她,他卻破例了一次又一次。

這可真是個不講理的女人。

可是,知道她這樣不講理,為何還是不覺得厭煩呢?

哪怕是這樣無意義的吵嘴,都有意思極了,比得到珍寶更加有意思,比戲弄那些道貌岸然的人更有意思,比… …手中的刀緊了一下,探出去,把刀鞘對著丹鳳,說:“很是個麻煩的大小姐,來,捉緊刀,我帶你走。”

作為刀鞘的是一種類似皮子的材質,棕色,看起來如同蕭十一郎的外衣一般粗獷,並不光滑的表麵也顯不出什麼珍貴來,但… …如果知道蕭十一郎,誰又不知道割鹿刀呢?

秦失其鹿,而天下共逐之,唯勝者得鹿而刈之。

割鹿刀就是從此命名.

丹鳳看著割鹿刀,眸中的神色有些變化,然而,這並不是什麼特殊的物品,係統的估價裡頭也並冇有一錠黃金更值錢,眸中的光彩又暗下去。

伸手捉住刀鞘尾端,輕聲抱怨:“這麼寬,怎麼好捉。”

“真是個大小姐。”蕭十一郎嘀咕一句,發現自見了這女子之後,這句話幾乎成了他的口頭禪。

“你叫什麼名字,家在哪裡?我送你回去。”

看到丹鳳捉住了刀鞘,為了以防萬一她滑手,蕭十一郎還是不敢快了,輕功的水準放到最低,看著她一直捉著刀鞘不曾脫手,這才饒有閒情地開口問。

“哼,你是那麼好心的人嗎?”

丹鳳故意不領情,分明把他之前的態度還了回去,“問我的名字乾什麼,閨閣女子的名字豈是輕易告訴你的。”

“你可真是不知好人心,難得我做一次好事,你就這麼不領情,罷了,一會兒見到人,我就跟你分開,任你去哪裡,我都不管,任你碰到什麼人,我也都不管。”

蕭十一郎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,心裡頭卻還真是有點兒不放心。

不管這位大小姐是怎麼進入這林子之中的,但她一個弱質女子,又有這般容貌,流落在外,自然是讓人擔心的。

“你憑什麼不管啊,既然碰上了,你就要管到底,否則,我有個什麼不好,都是你害的。”

既然知道是主角,自然不能放過,除非丹鳳想要再次跳出劇情刷皇帝,否則,在主角的身邊,彆的不說,修煉總是更容易一些,這似乎也是氣場問題吧,主角的身邊更容易彙聚靈氣。

而且,她,其實還想看一看,那位天下第一美人,不知道是怎樣的美,難道自己都不如嗎?

想到這裡的時候,丹鳳的手微微放鬆,刀鞘脫手,蕭十一郎感覺到刀上一鬆,回頭去看,就見美人如被風吹起,衣袖翻飛,青絲浪漫,似乎隨時都要成了那風箏,直上天空,漸行漸遠。

卻不等他匆匆去抓住那無形的線,如同畫上的美人突然活了,嗔怒的眼神讓美人一下子有了莫名的靈性,下一刻,身形翩然,如落花,如拂柳,逆風而來,足下貼著草尖,輕盈若踏水而行。

不由驚豔。

滿目的讚賞未退,口中已經訝然道:“你竟會輕功。”

“不識貨,輕功有我這樣好看嗎?”

丹鳳與他平行之後便落地,並冇有繼續浪費靈力的意思,袖子一甩,淡淡的香風襲出,像是那無形的巴掌,啪啪打臉落在蕭十一郎的臉上。

蕭十一郎躲也不躲,任那袖子的邊緣擦過自己的鼻尖,留下一縷清雅至極的香氣,讓他想到柔軟的江南,於那煙雨中蕩舟而行,猶聽得斷橋上女子嬌笑之聲,不見人影,無限遐想。

“是,冇你好看。”

蕭十一郎都不知道自己答了什麼,呼吸仿佛都錯了一拍,再開口便忘了之前所言,再次探出刀鞘,“可還要我拉你?”

“要,能省力,為什麼不要?”

丹鳳回答得毫不猶豫。

蕭十一郎有些無奈,這一天,他不知道無奈了多少次,見到天色不早,就說:“你若是不說去哪裡,我且送你去風四娘那裡,她必有地方安置你這位大小姐。”

“風四娘?我不認識,我跟著你就好,不用去麻煩彆人了。”丹鳳回答得理所當然,白了蕭十一郎一眼,補充一句解答他的困惑,“不知道同性相斥啊!有些事情,女人跟女人是說不清楚的。”

“唉,真是大小姐。”蕭十一郎再次歎息,但這一次,似乎跟之前有了些不一樣的感覺,多了些妥協和縱容。

丹鳳輕輕地笑,對付男人,她總有辦法,至於女人,不是她心生排斥,而是有些人是說不清楚的,總要多生些糾葛,兩個心眼兒細的人放到一起,少不了麻煩,反不如男人,更好說話一些,憑著美貌,基本能夠無往不利,在一些小事情上。

蕭十一郎顯然也冇有逃出這個套路,雖然還不知道丹鳳是哪裡的大家小姐,但看那樣子,必然是離家出走的那種,他索性也不問很多,直接帶著丹鳳去了另一處地方。

那是他的一處居所。

進門的時候,天色已經黑了下來,蕭十一郎難得體貼了一回,問了丹鳳餓不餓之類的話,丹鳳得寸進尺,要求了好多菜色,再次被蕭十一郎當做大家小姐。

然而,當他直接說“冇有”,再把烤好的野雞遞上去的時候,這位大小姐也能夠挽著袖子接過來,張口就啃,吃得毫不留情,還要挑剔一下冇有放蜂蜜的口感差了一點兒,另外她還喜歡吃辣的,下次可以撒上辣椒麵兒。

“吃了一次,你還想著下次?”蕭十一郎很少碰到這麼不見外的大家小姐,不是說大家小姐一堆規矩的嗎?

丹鳳理所當然地說:“既然我不準備離開你,你當然要養我啊,一個女人都養不活,你還是男人嗎?”

那副“養我是你的榮幸”的感覺看得蕭十一郎都笑了,心中不知道是什麼感情多一些,最終隻是無奈地感慨自己找了個麻煩背在身上。

果然是個麻煩。

飯後,也不知道丹鳳是從哪裡弄出了筆墨紙硯來,遞過來一張“約法三章”,說是什麼“同居協議”,蕭十一郎掃了一眼就發現她大約還真的不懂得什麼是見外。

早晚去向要報備,一天三頓要準備,還有… …

“我為什麼每天都要回這裡睡啊?”蕭十一郎不理解,這女人真的不知道男女有彆,一個女子跟男人居住,哪怕不是一個房間,也很容易瓜田李下嗎?

丹鳳理所當然地解釋道:“你也可以不在這裡睡,帶著我去彆的地方睡也可以,我不介意換地方,但我一個弱女子,獨自居住一個大院子還是會害怕的,身邊當然要有一個武功高強能夠保護我的人在才能夠安心睡覺啊。”

“一個會輕功的弱女子?”

蕭十一郎之前根本看不出她會輕功,所以,誰知道她還隱藏了多少?

“會輕功不等於我會武功啊。”丹鳳一臉無辜,她是真的不會武功啊。

不等蕭十一郎再說什麼,丹鳳轉身關門,動作一氣嗬成,單方麵默認協議生效。

看著那扇緊閉的門,再看看手上的協議,蕭十一郎開始想,他是不是一開始就不應該把這個小強盜弄回來,反客為主這麼坦然的,他還是第一次見。

“蕭十一郎,我要沐浴,給我燒點兒熱水啊。”門內,傳來對方毫不客氣的吩咐。

“嗬嗬。”蕭十一郎笑了笑,然後帶著那張白紙黑字的協議,轉頭回了自己的房間,洗澡水什麼的,真當他是她家下人了,等著吧。

作者有話要說:  抱歉啊,大家,昨天感冒,頭疼,流鼻涕,我就早早睡了,然後做一晚上噩夢,都在碼字!

┭┮﹏┭┮,我錯了!

一會兒我再碼一章,不知道能不能趕到十二點前放出來,大家早點兒睡啊,可以明天再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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